的确,自从得到了那匹桀骜不驯的马儿后,弗雷德里克伯爵就对它非常依恋。那匹野马越是展现出恶魔般的凶残性情,伯爵就好像越是活力四射、神采焕发。无论是在寂静的深夜还是在阳光灿烂的午间,无论是在暴怒时还是在冷静时,无论是在健康时还是在生病中……伯爵总是离不开那匹怪异骏马的马鞍,时刻都黏着它;看上去,这匹胆大妄为、性格放肆倔强的马儿,还真是应和了伯爵的臭脾气啊!到了后来,在头脑清醒的人看来,伯爵那么反常地爱恋着那匹马,简直让人觉得诡异惊骇。
实际上,弗雷德里克伯爵好像真的已经发疯着魔了,充满着某种不祥的征兆,而且这匹野马确实有着惊人的潜力,这些从此后发生的一些事中就可以看出来。在这匹火红的野马狂奔之时,曾有人特意对它每一步所跨出的距离加以丈量,结果马儿的步伐真是非常之大,那一步所能跨越的距离,让每个人都难以置信,只能长大了嘴巴说不出话。另外,这匹这么怪异不凡的骏马,居然连名字都没有,按理说,伯爵理应给它取个响亮的名字才对;以前,无论怎么样,伯爵总是要根据每匹马的特点给马儿取个名字的。并且,这匹诡异骏马的马厩跟其他的马匹也不在一处,而是由伯爵亲自照料、整理的,其他人绝对不能碰这匹马;也因此,伯爵为了亲自照料这匹桀骜不驯的马儿,经常要冒着生命危险,甚至就连马儿的围栏他都敢踏入。(有人注意到,虽然是三名掌马官首先发现并用马辔头和套索成功制伏了这匹马,可无论是在捉捕的时候还是在此后,胆敢伸手触碰这匹马的掌马官却一个都没有。)可是,对一个爱马人来说,每天跟马儿亲密接触,每天骑着它,总可以跟马儿彼此熟悉起来;所以,即便伯爵用超乎寻常的爱护依恋的态度来对待这匹火红野马,人们倒也还可以理解这份人马之间的真挚感情,并没有表示太大的惊骇:可是,下面几件事的发生,就让很多心思敏锐甚至有着冷静头脑的人都觉得不正常了,即:有那么几回,马儿那威武厚重、让人惊恐的踩地跺脚之姿,都吓退了旁边围观的人群;有那么几回,那如人类般真挚的马儿双眼突然闪现出直指人心的锐利目光之时,伯爵都被吓得脸色煞白、趔趄着后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