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体来说,虚实理论在明清取得了长足的发展,人们认识到虚构是小说创作的一种重要手法,也是小说的本质特征之一。叶昼在《水浒传》第一回总评中写道:“《水浒传》事节都是假的,说来却似逼真,所以为妙。”可见叶昼清楚地意识到小说的虚构性,并且肯定了这种虚构性的艺术价值。冯梦龙在《警世通言叙》中则说:“野史尽真乎?曰:不必也。尽赝乎?曰:不必也。然则,去其膺而存其真乎?曰:不必也。”他认为小说“事真而理不赝,即事赝而理亦真”。可见明清时期的小说评论家已深刻认识到虚构的必要性,若事事追求生活的真实,就会违背艺术真实;而合理的虚构,蕴含着艺术的真实。
3.典型论
明清时期,随着众多人物丰富、形象鲜明的小说作品的出现,小说批评也进一步深入探索创作的内部规律,对小说人物形象及性格的分析评点日渐增多,并且包含了典型理论的思路,注重从类型特征上来揭示人物形象的典型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