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政府所支持的“作为执行政府政策的工具”、“对外贸易的责任银行”的横滨正金银行,于1893年在上海设立了代理处,开始将触角伸入中国。
俄国政府所支持的华俄道胜银行也于此时进入中国。
经过20多年的扩张,到1894年时,西方6个主要列强国家中,已有英、法、德、日、俄5国的银行势力进入中国,只缺美国;外国银行(包括汇丰银行)的分支机构已达到45个,基本上遍及各通商口岸。与此同时,进入19世纪70年代以后,发行纸币者从汇丰银行一家扩大到此前成立的英商麦加利银行、德华银行、东方汇理银行。由此,外国侵华金融资本系统已基本形成,使中国的金融市场和货币流通日益受到外资银行的影响乃至控制。
外资银行还日益增多地向中国提供贷款,成为外国资本输出的主要代理者。
中国举借外债始于1853年,到1890年共计举借外债43笔、45922969库平两。1864年之前为13笔,数量总额为2234748库平两,贷款者主要是外国在华洋行。1865年之后为30笔,数量总额为43688221库平两,是上一时期的19.55倍,其中除了2笔外债由银行和洋行合作贷款之外,由银行单独贷款者有20笔,合计数额高达32778739库平两,占这一时期外债总额的75.03%。显而易见,随着外资银行数量的增加及其经营业务的改变,使之日益成为中国举借外债的主要渠道。不过,由外资银行所提供的外债,绝大多数出自汇丰银行,计17笔、28964775库平两,分别占外资银行贷款总数(笔数以22笔计)的77.27%、88.36%。其他外资银行虽均有向中国提供借款的欲望和举动,但除了英商丽如银行和德国华泰银行分别都单独提供1笔、与洋行合作提供1笔、德华银行提供1笔之外,大多在汇丰银行的竞争下而没有成功,可见从银行和国别构成上来看,外资银行向中国贷款尚未成为普遍现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