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后种情况也适用于那相对于它说是处在不停运动中的东西,但不适用于处于永恒静止中的、并且简直是静止的原因的它。因为,如果形式按照其根本的和特殊的存在,是由单纯的和不变的本质构成,并且不仅在概念和推理中是符合逻辑的,而且在自然中是符合物理的,那么,就必然得出:它包含在物质的不停断的能力中,这种能力也就是跟现实不可区分的可能性,当我那么多次地谈论可能性时,我曾用许多方法来阐明过这一点了。
波:quaeso(请)您就物质的欲望谈谈吧!也好有个办法来调停调停我和格瓦西之间的争论。
格:请您谈谈这个问题吧,泰奥非!他把女人跟物质相比拟,又说什么女人是那么不能满足于男人,就像物质不能满足于形式那样,如此等等的,说了一大篇,真把我给弄糊涂了。
泰:既然物质不从形式取得任何东西,那你为什么断言它对它怀有热烈的欲望呢?如果像我们曾说过的那样,物质从自己的怀抱中产生出形式,因而在自身中具有形式,那么,你怎能断言,它对形式怀着热烈的欲望呢?物质不欲求那些每天在它表面上发生变化的形式,因为,任何循规蹈序的事物总是追求那种能从其中得到完善的东西。但短暂之物能给那永恒之物什么东西呢?不完善的事物,如那经常处于运动之中的、感性事物的形式,能够给那完善的事物什么东西呢?这完善的事物,如果正确地去察看,那就很明显,它乃是万物中神明的存在,这也许正是迪南托的大卫所想要说的,尽管传达他的见解的某些作者曾对他作了不恰当的理解。那永恒、完善之物不渴望被那短暂不完善之物保存,因为短暂之物不能保存永恒之物,此外,很明显的是:物质保存着形式。所以,倒是这种形式应该热切地求助于物质,以便能继续存在下来,因为,形式一旦离开物质,便要失去存在;而物质则不作此希求,因为,它具有它在该形式遇上它以前就具有的一切,并且还可以具有其他的形式。我且避开不谈那样一种情况:即当有了消灭的原因时,那时并不说形式摆脱物质或丢下物质,倒是说:物质抛开这个形式,以采取另一个形式。说起来,我还撇开了这样一点:当我们断言物质欲求形式时,我们的根据并不比作相反的论断——物质憎恨形式时更多一些(我说的是那些形式,它们有产生、有消灭,因为形式的源泉是不追求它自身中所具有的东西的,正像人们不会追求他们已经占有的东西那样),因为,如果有理由说物质欲求它所得到、它所产生的东西,那么当物质抛开它、消除它的时候,我们也可以根据同样的理由说:物质厌恶它;而且,厌恶它的程度,比欲求它的程度甚至更强烈一些,因为它是永恒地抛弃那些可用数字表示的形式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