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韩、白时代以后,便来到了温、李的时代。温、李时代当开起于唐文宗开成元年(836年)而终止于唐代的灭亡(907年);也即相当于论者所谓“晚唐”一个时期。
这个时代的诗人们,其风起云涌的气势,大似开元、天宝的全盛时代。但其作风却大不相同。这时代的代表作家们,无疑是李商隐与温庭筠二人。其余诸作家,除杜牧等若干人外,殆皆依附于他们二人的左右者。温、李的作风,甚为相类,是于前代诸家之外独辟一个奇境者。五七言诗到了温、李,差不多可辟的境界也已略尽了。故其后遂也只有模拟而鲜特创的作风。但温、李虽是最后的创始一种作风的一群,其影响与地位却是特别的重要。原来,在诗的园地里,作风虽多,总括之,却不过数种。像陶渊明、王摩诘一类的田园诗,其作风不算不闲逸,却不是人人所可得而学得者。韩愈、卢仝一类的奇险怪诞的诗,其作风,不能不谓之特辟一境,却因过于崄窄,走的人多了,也便走不通,会失掉其特性。李白一类的游仙的与酒人的诗,其作风虽较为阔大可喜,却也不是一般诗人们所得而追逐于其后者。他们都只是小支与别派,不能说是诗坛的正体,与大“宗”。真实地说起来,只有两派地作风,是永远地在对峙着,也是永远的给诗人们走不厌的两条大路:一派是白居易领导着的明白易晓,妇孺皆懂的作风;一派便是温、李所提倡着的暧昧朦胧,精微繁缛的作风了。白居易的一派唯恐人不懂他们的东西;温、李派的诗作,则唯恐人家一读就懂。白居易派的诗,是可读唱给老妪听的;温、李派的诗,则就是好学深思的人读之也要费些工夫。总之,白要明易,温、李要晦昧;白要通俗,温、李则但求“可为知者道耳”。白是主张着为人生的艺术的,温、李则是主张着为艺术而艺术的。白派的诗,如太阳光满晒着的白昼似的,物无遁形,情皆毕露;温、李派的,则有如微云来去不已的月夜,万象皆朦朦胧胧,看不清楚。白派是托尔斯泰的一流。温、李派则和近代的法国象征派、高蹈派的诗人们,像麦拉尔梅(Mallarmé)、戈底叶(Gautier)诸人为同类。诗歌到底是要明白如太阳似的呢,还是要朦胧如月夜似的呢,这恐怕是要成为长久的争端,不能在一朝一夕,以一言数语决之的。有人喜爱前者,也有人喜欢后者。正如在宇宙的恒久的现象里,虽有人喜欢白天的金黄色的太阳光,但也有人会喜欢夜间的银灰色的月光。这,我们不能在这里仔细讨论。但温、李派的出现,其为我们文坛上最重要的一件大事,则是无可置疑的。当然,也有时对温、李派集矢,正如托尔斯泰派之集矢于鲍特莱尔(Baudelaire)诸人们一样,但那并无害于温、李的重要。我们的诸种文学,往往为了过于求明白,很少最崇高的成就,也就减少想象力的驰骋的绝好机会。温、李派的终于产生,不能不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发展的事态。五七言诗的作风,进展到温、李,也便“至矣,尽矣,蔑以复加矣”了。以后,温、李的跟从者几乎无代无之。而其更高的成就,则结果在五代与宋的绝妙好“词”上。我们的抒情诗的一体,所谓“词”者,其在五代与宋之间的造就,无疑的乃是我们的诗史里的伟大的一个成就。而温、李却是他们的“开天辟地”的盘古、女娲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