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话通了,中国的傍晚连接了美国的黎明。林琳半晌才开口,她这一次没叫我“怪胎”,也没叫我“混混”,而是低低地唤了一声:“哥。”记得我最后一次见到林琳,还是在机场送她去留学,那时她还是个俏皮的小甜姐儿,临走前狠狠地扯住我的耳朵揪了一记。
而现在,她连个招呼也没打,就把自己给嫁了。我也沉默了一会儿,66才说:“才知道你结婚的事儿,但你别指望我会恭喜你。”“李牧光告诉你了?”“嫁得好呀,挑了个有钱的主儿。”“你应该知道,我和他结婚可不是为了钱。”林琳的口气随着我一起变冷了,“再说他对婚前财产做过了公证,就算我们离了,我也分不到他一毛钱。”“只为了个美国户口,就把自个儿嫁了?”“可以这么说。美国经济不景气,大学和研究所的预算都削减了一大截,我熬了八年才熬到一个博士学位,可还是找不到工作,要想继续留下也只能通过结婚办个身份了……比起雇来的人,你这个同学还算靠得住,更重要的是愿意帮我的忙……我想,干脆就别浪费时间了。”林琳的话让我想起了当初她与安小男的那场约会闹剧。“别浪费时间”,那时候她也是这么说的。她到底是聪明还是傻呀?